天猫商家"虚假发货"细则调整
2024年2月27日起,虚假发货认定的情形,包含但不限于商家实际发货商品与消费者所购无关联、空包裹等;商家上传的订单物流单号,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存在异常、重复物流信息。
物流轨迹异常认定的情形,包含但不限于订单按发货标准显示“已揽收/揽件”等信息后24小时内无任何物流更新记录的;物流信息流转过程中,停滞时间超过正常快递节点流转时间,且无法证明真实流转的;商家上传的物流单号对应轨迹与买家收货地址不符。
违规管理赔付红包面额计算标准为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20%(原为30%),单笔交易最低不少于5元,不高于100元(原为不高于300元)。